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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前必须考虑的问题/王瑜

时间:2024-06-28 02:10: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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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前必须考虑的问题

专利权人其实很可怜,为了将专利转化,不惜屡屡上当,花费不少的冤枉钱;自己组织生产又由于不懂经营、不懂市场,投资的钱多打了水漂。专利的转化率低是世界性难题,这是因为很多专利本来就不具有转化的可能。发明创造可以来自一拍脑子的灵感,但是要想将专利转化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周详的考虑,所以发明创造不仅仅只是个技术问题,在发明创造前发明人尤其是非职务发明人应当先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具有实用性

尽管“永动机”被公认为是不可能的发明,但是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还在孜孜以求。发明人痴迷于技术的创新非常容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发明人耗尽财力和半生精力仍就一事无成的比比皆是。这里要给发明人几个忠告:做不出产品的发明创造一般的单位和个人发明人不要去搞,这种前沿尖端技术尽管充满了诱惑,但是也是一个陷阱,仅凭一般的财力想完成发明以及转化是做不到的。不具有实用性的发明不要去搞,我看到一个报道某个农民自己制造了联合收割机,但是刚刚上路就散了架,农民自己制造飞机,制造潜水艇,这些高科技的、涉及多学科的、需要耗费巨大资金的机器设备,岂是农民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可以创造出来的?他们耗费大量的钱财和精力制造出来的“飞机”和“潜艇”顶多给他们自己当个玩具而已,根本不具有任何的实用性,做出来的东西自然不可能转化成生产力。

2、是否有市场需求

任何发明创造是否能够转化,其前提条件是该专利产品是否存在市场需求,当然很多伟大的发明一开始也并不为市场所接受,这些特例并不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有个按摩师发明一种按摩床,这种按摩床几乎函盖了所有按摩床的功能,当然这样的床价格也不菲,高达几万元,这种床制造出来后卖给谁?家庭显然不合适,按摩院根本用不上。再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市场,都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发明创造之前应当考察市场的需求。

3、产品为谁设计

有市场需要,还要确定产品的消费者,也就是确定产品以后卖给那些人。有个发明人来咨询本人转化问题,他有好几个发明专利,其创意很新颖,非常好地解决了农产品就地加工以及保鲜问题,该发明受到了多家国外著名公司的关注,纷纷表示要进行合作。应该说该产品的市场需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种产品的价格至少百万元以上,那么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价格这么高的产品卖给谁?加工厂不会买,因为加工厂本来就有加工设备,不会重复投资,也许有农民看到了商计,但是掏不出百万元以上的钱来买,产品有市场没有好的定位还是不行。经过分析这种产品最有购买愿望的是农民,如果鲜果销售不出去,或者价格不好,他们可以就地加工成为半成品。那么消费者群体就确定为农民,按照农民的购买力以及大致评估的赢利水平,最后确定该产品制造价格成本应当控制在10万元以内才有购买者,发明人马上将其发明根据消费者定位进行了改进。

4、是否使用方便

发明人往往陷入追求完美的误区,片面追求产品功能性。比如防盗门的锁越来越复杂,这样小偷就不能轻易打开,防盗功能确实非常的强,但是同时带来了另一个麻烦。笔者看过一个电视片,某公司的员工宿舍屡次被偷,为了防止小偷再次光临,员工们凑钱安装了防盗性非常好的防盗门。但正是这坚固的防盗门夺去了他们鲜活的生命,一次意外的失火,在慌乱中大家找不到钥匙,坚固的大门大家合力也砸不开。防盗门烦琐的开门程序麻烦小偷的同时也麻烦了自己,据统计有些防盗门的开门时间竟然要几分钟,那么在紧急情况下,防盗门也必将成为夺命门。有一种门锁出门时只要将把手往上一提就将门锁上了,而在屋里开门则更简单,将把手往下一按,门一推就开。与烦琐的锁相比哪种将更加受欢迎不言自明。所以在发明创造前应当充分考虑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将烦琐的使用程序尽量简化,让用户看起来简单,使用起来方便。

5、是否符合经济的原则

苏联人发明的武器,看起来比较粗笨,但是简单实用,造价低廉,在二战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些武器也迅速销往全球。创造发明主要体现在功能的创新上,而不是产品制作是否精美,为了让消费者接受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的价格,如此就必须考虑材料使用符合经济原则。国外有人发明了一种鞋,非常的简单实用,而且价格特别的便宜,一面世立即受到消费者的追捧。产品使用材料的经济性,使得产品的制造成本低廉,当然产品的价格也比较低。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当然是价格比较低的更加受到欢迎,也大大扩大了消费群体,这样的产品将更加具有竞争力,更加容易被市场接受。

我们的发明人如果在发明前认真思考以上几个问题,这样的发明创造何愁找不到市场,怎么不会受到投资人的青睐呢?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邮箱:51662214@sohu.com,网站:www.51662214.com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用户购买碘盐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用户购买碘盐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州分公司古田支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消费者购买碘盐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请示》(闽工商公字〔2000〕第4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食盐是国家进行专营管理的产品。盐业公司具有盐业主管机构和食盐专营企业的双重身份,作为食盐专营企业的盐业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加工盐时,滥用其优势地位,强制用户购买加碘食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并构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
定予以处罚。



2000年9月13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0〕15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创建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内容和标准

第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围挡

(一)城市各类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固定围挡,其外观要与环境相协调,并设有照明设施。

(二)主干道两侧、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围挡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高度不低于1.8米。

(三)围墙、围挡材质要选用坚固、稳定的砌筑材料、金属钢板等硬质定型材料。采用砌筑材料的,要按建筑施工标准要求的方法组砌;采用金属钢板为围挡材质的,围挡内侧必须采用金属构架固定,防止钢板变形。严禁使用彩条布、安全网、石棉瓦等易变形材料作为围挡材料

(四)围墙外侧环境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杂物;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严禁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物料。

(五)加强对围墙、围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粉刷清除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六)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并保持完好、整洁。

(七)供热、供水、燃气等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和正在拆除、已拆除完毕尚未开工建设的待建场地,应按照上述要求采用定型化金属钢板设置围挡。

(八)城区各主次干路两侧建筑施工现场围墙围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采取绿化、美化、亮化措施,与沿线景观保持协调一致;具备条件的,要体现历史文化元素和符号。

第二条 场地硬化

(一)施工周期超过1年或建筑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和出口处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平整、坚实。道路两侧设排水设施。

(二)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及钢筋作业区、木工作业区、混凝土加工场地、砂石料堆放区,必须采用不低于水泥砂浆强度等级的硬化措施,设排水网络。

第三条 物料堆放

施工现场所有物料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区域按规格、型号集中分类整齐堆放在施工现场以内,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不得在现场外堆放建筑材料。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车辆保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严禁运输车辆带泥、带土上路行驶。

(二)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宜采用管网降排,冲洗后的污水经排水设施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场外管网。

(三)冲洗办法应因地制宜。采用水槽清洗轮胎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更换净水和清理槽底泥浆,保证清洗效果;采用水枪冲洗轮胎的,要做到冲洗干净,不留死角。冲洗完毕由清洁负责人员检查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四)尚未开工建设但已进入拆除、土方开挖运输阶段的场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场地进行临时围挡封闭,设置车辆出入口,在出入口处按上述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洁。

第五条 土方清运

(一)运输土方的车辆必须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经核准后,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运输、倾倒。严禁三轴以上车辆进入市区建筑施工现场运输土方。

(二)运输车辆严禁超容积装载(即运载土方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上沿),车箱上沿全周长用苫布苫盖严密,防止运输过程中沿路散落,污染路面。

(三)已开工建设的施工现场,场内土方和建筑垃圾未运走前要苫盖严密,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第六条 现场环保

(一)禁止在施工现场内搅拌混凝土,易飞扬的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采取喷水降尘措施抑制拆除时扬尘污染。

(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三)施工单位要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七条 作业时间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早6时至晚22时施工。因特殊工艺必须在规定时间外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到建设和环保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第二章 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管

第八条 严把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环节

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围挡设置和地面硬化处理的施工现场,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出具踏勘证明,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九条 严把车辆清洁关

(一)凡未采取车辆清洁措施的现场,由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土石方运输承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运输车辆带泥土上路或沿街倾洒的,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查扣,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十条 成立检查监督治理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双桥区政府、双滦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治理小组职责:研究、修订、完善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分析形势、排查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突出矛盾、问题;组织实施临时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做好分管工作。

各县、自治县和营子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设管理部门从施工开始到施工完毕全过程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及场内路面硬化、物料堆放、车辆冲洗设施、场地内土方、建筑垃圾苫盖等工作的落实。

(二)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已完工项目装修阶段占用小区道路和行人公用道路堆放物料执法和管理工作。

(三)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扬尘、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和夜间超时施工监管治理工作。

(四)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市区土方运输车辆通行证,对无证运输、超容积运输及超型号运输车辆进行治理处罚。

(五)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现场、土方清运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清洁维护、运输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苫盖、遗撒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工作不主动,互相推诿、扯皮乃至不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中心区和全市各建制镇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