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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国家计委关于新投产工业企业产品上调和物资供应的若干规定

时间:2024-07-11 18:03: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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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国家计委关于新投产工业企业产品上调和物资供应的若干规定

物资部 国家计委


物资部、国家计委关于新投产工业企业产品上调和物资供应的若干规定

1989年10月16日,物资部、国家计委

我国每年都有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建成投产,为了切实安排好产品上调和物资供应工作,保证国家重点生产建设的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投产的工业企业,凡是有国家投资和统借统还外资的,其生产的产品应按规定上交国家分配。其上调量原则上按计划任务书明确的数量,或按项目的总投资(包括该项目投资范围内的配套原料、交通运输等项投资)比例计算,老企业改建、扩建投产后的新增能力要考虑原有设施的投资因素。在项目投产时由国家计委、物资部、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有关省、区、市计(经)委具体商定。
二、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利益,国家计委、物资部和生产主管部门在确定企业产品上调量时,要留给企业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自销产品。但对供需矛盾突出的产品,在必要时,国家可以从自销部分中划出一部分,实行指导性销售,具体工作由物资分配主管部门负责。
三、国家指令性上调的产品,其上调部分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属于国家指令性分配或合同订购的,由物资部或受委托的主管分配部门负责安排。电力、运输和其他主要生产条件,由有关部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保证供应。
四、新投产工业企业所需的国家计划分配物资,原则上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和供应。其中隶属于地方供应的企业,产品大部分上调国家,地方供应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计(经)委、物资主管部门商生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国家计委、物资部同意后,改为部直供企业。
五、凡承担国家指令性产品上调任务的企业,必须在保证完成国家上调任务的前提下,才能安排自销。对那些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国家上调任务的企业,国家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主管部门、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计划、物资和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上调国家任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温跃:关于废除死刑的苏格拉底式对话

温跃


甲:春意融融,君心事重重,何不围着猪圈散散步?谈谈人生,谈谈死亡,其乐无穷!

乙:同去同去!文强君被判死刑了,弄得我最近很是纠结。你说干嘛不废除死刑?

甲:我不反对废除死刑呀,但你要给我个让我信服的理由。

乙:废除死刑是世界的大势所趋呀,多么浅显的道理!

甲:曾经有人说革命是世界的大势所趋,谁有资格定义“世界的大势所趋”?

乙:大势所趋就是逐渐增多,当今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死刑了,我们应该顺势而为。

甲:随着人口的增多,资源和能源的开发利用,地球上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吧?这就是说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的大势所趋,因此我们一起污染环境去吧!再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何总跟着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去走?为何要人云亦云?哈哈哈!

乙:废除死刑是节省人力资源的事情,犯人劳动可以创造大量财富,对受害者的赔偿也是很有利的,执行死刑是人力财富的浪费,很不经济。

甲:哈哈,就这理由而言肯定不成立的。自由刑的社会经济代价显然超过死刑。监管犯人的成本是很高的,肯定超过犯人在监狱劳动创造的经济价值。如果单从经济成本考虑,一枪了结最经济!

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出现错案可以挽救。如果执行后发现错了,无论如何国家赔偿都挽救不了逝去的生命。

甲:担心犯错误的最好方式就是什么事情都不要去干!即使是自由刑也有错判的问题,国家赔偿就能替代被关押十几年的自由的价值了?干脆关闭法院,肯定就没有错判了。君不见“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嘛,因为自由刑也会出现错判,干脆也取消自由刑吧?

乙: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对限制自由的惧怕要超过对死亡的惧怕。因此,死刑达不到遏制犯罪的目的。从世界各国废除死刑前后的犯罪率来,看同样可以得出结论。

甲:哈哈,借用伪造的心理学研究结论,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不是聪明的做法。最好去问问死刑犯:是否都想一死了之?

乙:在他犯罪后被判死刑的时候何能这么惧怕死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很多重刑犯的人认为,大不了一死,本来活在生命的边沿上。

甲:别忘记了,绝大多数犯罪不是激情犯罪。对于本来就想死的人来说,更不能说自由刑比死刑有更大威慑力。真想死,即使在监狱里也能找到死的方式的。

乙:不说犯罪分子,就是生活条件好的人,现在的自杀率也是很高的,他们在情急之下是不太在乎生命的价值的,但如果让其承受长期的劳累和限制自由,恐怕很容易吓倒一些人的。

甲:即使社会上自杀率很高,但大多数人还是苟且偷生地活着,因此,人们还是怕死的。

乙:大多数人苟且活着,不是因为他们怕死,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比死更可怕的事情——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监狱里的人之所以没自杀是因为,不是因为他们不怕限制自由,而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能改造好,早点出来,获得自由。

甲:如果限制自由比死亡更加可怕,在押犯人估计都会选择死亡了。你这种观点好像为最近在监狱和看守所里“被自杀”的现象找到了理论依据。乌小青就是因为害怕限制自由而自杀的?

乙: 虽然我没有看到心理学或者其他学科关于恐惧死刑的具体数据,如果监狱统计的话,我相信恐惧坐牢的百分比比恐惧死亡的高!如果就针对我一人做调查,那恐惧在坐牢方面就是100%!

甲:哈哈哈,也就是说当法院判你有期徒刑2年时,你会大义凛然地对法官说:求你判我死刑立即执行吧!估计法官立即会把你送去做精神方面鉴定的。

乙: 哈哈哈,我不知道,把两年和死刑能不能放到一个天平上去量一量!您的意思是我说死刑可以改判两年,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我的意思,是您自己那样想的!

甲: 1、哈哈哈,你可能连你自己说的话的意思都不懂吧?好吧,我帮助你理解你自己的话的含义:“我相信恐惧坐牢的百分比比恐惧死亡的高!”既然你更加恐惧坐牢,显然是宁愿死亡也不愿坐牢了,当法官判你坐牢(不论几年),你都宁愿去死。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关于加强纺织工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纺织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关于加强纺织工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纺织工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标准化管理工作也要相应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由你协会负责纺织工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有关标准化方针政策在纺织行业的传达和组织实施。
2.协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纺织工业国家标准,负责项目计划申报及报批稿的审查和报批。
3.负责纺织行业标准的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的计划、编号、审批、发布和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协助管理有关纺织工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5.负责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日常标准化工作的联系,并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有关标准化方面的其他工作。



200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