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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时间:2024-07-13 06:51:3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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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61号)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
基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活动: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六)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分别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娱乐场所,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依法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地方财政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三)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十一条
国家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经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经营范围、娱乐项目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部门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不得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对不适当的价格和高额收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价措施。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游艺娱乐场所通过电子屏幕显示声光、影像的游戏机内设计和装置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是经依法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经依法批准进口的。
  第十七条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第十八条
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应当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不得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歌舞娱乐场所聘请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第四章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培训;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当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雇佣没有前款所列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人员就业。
  第二十五条
严禁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开设赌场、赌局,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严禁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在娱乐场所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色情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得调戏、侮辱妇女,不得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第二十八条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违法所得4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4000元的,并处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擅自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娱乐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未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审核手续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三)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
  (四)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的;
  (五)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
  第三十五条
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并处4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
  (二)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
  第三十六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娱乐场所内从事本条例第四条所禁止的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雇佣的从业人员没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
  (三)设置的包厢、包间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四)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三十八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隐瞒情况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
  (三)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开设赌场、赌局的;
  (四)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四十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二)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待的;
  (三)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本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提供方便和条件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的;
  (二)在娱乐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毒或者封建迷信活动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或者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
  (三)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调戏、侮辱妇女或者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举办娱乐场所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参与或者包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第四十六条
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娱乐项目,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1]2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对药品实际价格的调查情况,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对氨基水杨酸钠等部分药品的零售价格方案(详见附表),现印发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价格的药品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共383种。其中,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148种(见附表一);其余235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见附表二),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2002年1月15日前制定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二、附表一和附表二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意见,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报我委,由我委核定并统一公布价格;我委制定公布价格前,可暂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附表一和附表二中所列GMP最高零售价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执行的价格。GMP企业名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进口药品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规定的GMP价格执行。拥有产品专利权的企业,可按照备注原研制药品所对应的价格执行。

四、申请单独定价的企业在我委公布其价格前,须先按本通知规定价格执行。

五、本通知下发后,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的药品价格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附表规定的价格从2001年12月28日起执行。

附表一:148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235种化学药品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一:
148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医保目录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格GMP 非GMP 备注

1 89 对氨基水杨酸钠 胶囊 500mg*24粒 盒 3.0 2.3  
      片剂 500mg*100片 瓶 8.8 6.8  
      注射剂 2g 瓶 2.1 1.5  
      注射剂 4g 瓶 3.4 2.4  
2 90 利福平 滴眼剂 5mg:5ml 瓶 0.7 0.5  
      滴眼剂 10mg:10ml 瓶 1.0 0.8  
      片剂 150mg*100片 瓶 24.1 18.5  
      胶囊 50mg*100粒 瓶 15.5 11.9  
      胶囊 100mg*100粒 瓶 24.8 19.0  
      胶囊 150mg*50粒 瓶 14.0 10.8  
      软膏剂 10g 支 2.7 2.1  
3 91 硫酸链霉素 注射剂 100万单位 支 1.0 0.7  
4 92 盐酸乙胺丁醇 胶囊 250mg*100粒 瓶 21.0 16.2  
      片剂 250mg*100片 瓶 19.0 14.6  
5 93 异烟肼(雷米封)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9 3.0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5.5 3.9  
6 101 氨苯砜 片剂 25mg*60片 瓶 4.5 3.5  
      胶囊 50mg*100粒 瓶 11.5 8.8  
7 102 醋氨苯砜 片剂 400mg*100片 瓶 10.0 7.7  
8 105 制霉素 片剂 50万单位*100片 瓶 28.4 21.8  
      栓剂 100万单位*6粒 瓶 24.1 18.5  
9 116 阿昔洛韦 胶囊 100mg*24粒 盒 15.0 11.5  
      片剂 100mg*24片 盒 14.2 10.9  
      分散片 100mg*24片 盒 18.5 14.2  
      注射剂 250mg 支 16.0 11.4  
      注射剂 250mg/250ml 瓶 20.0 14.3  
      软膏剂 10g 支 3.8 2.9  
10 117 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 胶囊 30mg*20粒 盒 4.0 3.1  
      胶囊 100mg*30粒 盒 12.0 9.2  
      颗粒剂 50mg*18包 盒 9.4 7.2  
      颗粒剂 150mg*6包 盒 8.0 6.2  
      片剂 100mg*10片 盒 4.0 3.1  
      分散片 100mg*24片 盒 12.5 9.6  
      注射剂 100mg/1ml*10支 盒 4.2 3.0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4.0 2.9  
      注射剂 500mg/250ml 瓶 6.8 5.0  
      滴眼剂 0.1%*8ml 支 1.7 1.3  
11 121 吡喹酮 颗粒剂 15g*10包 盒 4.5 3.5  
      片剂 200mg*100片 瓶 46.4 35.7  
12 122 硫氯酚 胶囊 450mg*10粒 盒 33.8 26.0  
13 123 枸橼酸乙胺嗪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2.5 25.0  
14 124 硫酸奎宁 片剂 200mg*16片 盒 19.2 14.8  
15 125 磷酸伯氨喹 片剂 13.2mg*1000片 盒 19.1 14.7  
16 126 磷酸氯喹 片剂 250mg*1000片 瓶 114.4 88.0  
17 127 双氢青蒿素 注射剂 20mg*10支 盒 28.0 20.0  
18 140 甲苯咪唑 片剂 100mg*6片 瓶 2.4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安乐士。
      片剂 250mg*100片 瓶 3.3 2.5  
      注射剂 5mg 支 3.5 2.5  
19 141 盐酸左旋咪唑 片剂 250mg*100片 瓶 4.0 3.1  
20 147 喷他脒 注射剂 50mg*5支 盒 90.0 64.3  
21 153 阿司匹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3.2 2.2  
      片剂 50mg*100片 瓶 5.0 3.8  
      片剂 500mg*100片 瓶 6.0 4.6  
      肠溶片 50mg*30片*2板 盒 11.6 8.1
      肠溶片 75mg*10片*2板 盒 7.0 4.9  
22 154 布洛芬 胶囊 100mg*100粒 盒 5.2 4.0  
      缓释胶囊 300mg*10粒 盒 9.0 6.3  
      缓释胶囊 300mg*20粒 盒 17.6 13.5  
      凝胶剂 0.75g/15g 支 20.0 15.4  
      片剂 100mg*100片 瓶 5.2 4.0  
      片剂 200mg*100片 瓶 8.3 5.8  
      颗粒剂 200mg*10包 盒 6.5 5.0  
      注射剂 2mg*10支 盒 4.0 2.9  
23 155 索米痛 片剂 500mg*12片 袋 1.4 1.1  
      片剂 500mg*100片 瓶 5.5 4.2  
      注射剂 2%*5ml*5支 盒 3.1 2.2  
24 172 别嘌醇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6.0 12.3  
      注射剂 250mg*10支 盒 24.5 17.5  
25 173 秋水仙碱 片剂 0.5mg*100片 瓶 68.0 52.3  
26 176 恩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680.4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分装,商品名易使宁.
27 177 异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723.6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分装,商品名活宁.
28 180 硫喷妥钠 注射剂 0.5g 瓶 12.0 8.6  
29 181 盐酸氯胺酮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14.0 10.0  
30 186 盐酸利多卡因 注射剂 (40mg-50mg)/2ml*10支 盒 3.9 2.8  
      注射剂 100mg/5ml*10支 盒 4.6 3.3  
31 187 盐酸布比卡因 注射剂 0.75%*5ml*5支 盒 5.6 4.5  
32 188 盐酸丁卡因 注射剂 1%/2ml 支 1.4 1.0  
33 189 盐酸普鲁卡因 注射剂 150mg 支 2.5 1.8  
      注射剂 1g 支 7.6 5.4  
      注射剂 0.04g/2ml*10支 盒 4.2 3.0  
      注射剂 0.25%/20ml*5支 盒 6.1 4.6  
34 212 氯化琥珀胆碱 注射剂 100mg/2ml*2支 盒 6.2 4.6  
35 214 盐酸纳洛酮 片剂 0.4mg*6片 盒 80.2 56.2  
      注射剂 0.4mg/1ml*5支 盒 102.0 71.4  
36 220 葡萄糖酸钙 口服液 10ml*10支 盒 5.0 3.8  
      片剂 0.5g*100片 瓶 4.9 3.8  
      注射剂 10%/10ml*5支 盒 4.6 3.3  
37 222 维生素B1 片剂 10mg*100片 瓶 2.0 1.5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2.5 1.8  
38 223 维生素B12 注射剂 0.25mg/1ml*10支 盒 4.2 3.0  
      片剂 25ug*100片 瓶 2.2 1.7  
39 224 维生素B6 片剂 10mg*100片 瓶 2.3 1.8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2.8 2.0  
40 225 维生素C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5 2.7  
      注射剂 0.5g/2ml*10支 盒 3.4 2.4  
41 226 维生素D3 注射剂 30万iu/1ml*10支 盒 7.2 5.1  
42 242 盐酸精氨酸 注射剂 25%/20ml*5支 盒 22.4 16.0  
43 243 脂肪乳[中长链] 注射剂 10%/100ml 瓶 30.0  
    脂肪乳[长链] 注射剂 10%/250ml 瓶 45.0    
      注射剂 10%/250ml 瓶 62.0   原研制药品,无锡华瑞公司生产,商品名英特利匹特.
44 249 促皮质素 注射剂 25iu*10支 盒 79.1 56.5  
45 250 去氨加压素 片剂 100ug*15片 盒 121.6 85.1  
46 251 绒促性素 注射剂 1000iu/2ml*10支 盒 50.0 35.7  
47 255 醋酸地塞米松 片剂 0.75mg*100片 瓶 5.4 4.4  
      注射剂 2mg/1ml*10支 盒 3.5 2.5  
48 257 泼尼松 片剂 5mg*100片 瓶 5.2 4.0  
      片剂 5mg*1000片 瓶 51.9 39.9  
      注射剂 125mg/5ml 支 3.9 2.8  
49 258 氢化可的松 注射剂 25mg/5ml*5支 盒 5.6 4.0  
      注射剂 100mg/20ml*5支 盒 14.3 10.0  
50 267 苯丙酸诺龙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7.2 5.1  
51 268 丙酸睾酮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5.5 4.1  
52 269 甲睾酮 片剂 5mg*100片 瓶 7.4 5.7  
      注射剂 10g/20ml*5支 盒 4.3 3.1  
53 275 已烯雌酚 片剂 1mg*100片 瓶 4.0 3.1  
54 276 注射剂 注射剂 2mg/1ml*10支 盒 4.2 3.0  
55 281 醋酸甲羟孕酮 胶囊 100mg*50粒 瓶 159.0 111.3  
      片剂 100mg*100片 瓶 633.0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普维拉.
      片剂 250mg*15片 瓶 112.0 77.8  
      片剂 500mg*30片 盒 1009.0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法禄达.
      片剂 2mg*100片 瓶 6.5 5.0  
      片剂 5mg*100片 瓶 93.6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普维拉.
56 282 黄体酮 片剂 2mg*100片 瓶 5.6 4.5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4.9 3.5  
      注射剂 20mg/1ml*10支 盒 7.8 5.5  
57 288 胰岛素(普通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16.2 12.5  
58 289 中性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27.0 20.8  
59 290 精蛋白锌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23.3 16.6  
60 293 格列本脲 片剂 2.5mg*100片 瓶 4.0 3.0  
61 294 盐酸二甲双胍 片剂 250mg*100片 盒 12.0 8.4  
      片剂 250mg*48片 盒 6.0 4.2  
62 301 甲状腺素 片剂 40mg*100片 瓶 9.2 7.1
63 303 复方碘溶液(卢戈氏液) 口服液 10ml 瓶 1.8 1.5  
64 304 丙硫氧嘧啶 片剂 50mg*100片 瓶 15.0 11.5  
65 305 甲巯咪唑(他巴唑) 片剂 5mg*100片 瓶 4.9 4.0  
66 314 雷公藤多苷 片剂 10mg*50片 瓶 31.2 24.0  
67 315 硫唑嘌呤 片剂 50mg*100片 瓶 111.8 86.0  
      片剂 50mg*100片 瓶 274.5   葛兰素公司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依木兰.
68 320 环磷酰胺 片剂 50mg*100片 瓶 20.0 15.4  
      注射剂 200mg 支 4.0 2.9  
      注射剂 500mg 支 8.0 5.6  
69 322 塞替派 注射剂 10mg/5ml*5支 盒 22.5 16.1  
70 323 司莫司汀 胶囊 50mg*1粒 粒 22.0 15.4  
        50mg*5粒 盒 110.0 85.0  
71 324 盐酸氮芥 注射剂 5mg/5ml 支 4.2 3.0  
    苯丁酸氮芥 片剂 5mg*25片 盒 229.9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留可然。
72 334 阿糖胞苷 片剂 50mg*30片 盒 70.0 53.8  
      注射剂 50mg 支 7.7 5.5  
      注射剂 100mg 盒 62.9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赛德萨。
      注射剂 500mg 盒 241.4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赛德萨。
73 335 氟尿嘧啶 片剂 50mg*100片 盒 8.5 6.5  
      注射剂 250mg 支 2.3 1.7  
      注射剂 25mg/10ml 支 2.3 1.7  
      乳膏 100mg/4g 支 1.4 1.1  
      软膏 2.5mg/10g 支 1.2 0.9  
74 337 甲氨蝶呤 片剂 2.5mg*100片 盒 21.2 16.3  
      片剂 5mg*100片 盒 34.1 26.2  
      注射剂 5mg*5支 盒 10.8 7.7  
      注射剂 25mg/20ml 支 12.5 8.8  
      注射剂 100mg 支 32.0 22.9  
      注射剂 500mg/20ml 支 160.0 114.3  
      注射剂 1000mg/40ml 支 252.0 180.0  
75 339 羟基脲 片剂 500mg*24片 盒 26.0 20.0  
      胶囊 500mg*100粒 盒 124.8 96.0  
76 340 替加氟 片剂 50mg*100片 盒 24.7 19.0  
      胶囊 50mg*10粒 盒 2.5 1.8  
      注射剂 200mg/5ml 支 41.5 29.0  
77 344 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 注射剂 0.2mg 瓶 23.0 16.4  
      注射剂 0.1mg/5ml 瓶 15.0 10.7  
78 345 丝裂霉素 注射剂 2mg 瓶 12.5 8.9  
      注射剂 2mg 瓶 21.9   原研制药品,日本协和发酵工业株式会社生产,商品名丝裂霉素
      注射剂 10mg 瓶 60.0 42.9  
      注射剂 10mg 瓶 95.9   原研制药品,日本协和发酵工业株式会社生产,商品名丝裂霉素
79 346 盐酸阿霉素 注射剂 10mg 瓶 39.0 27.9  
      注射剂 10mg 瓶 80.4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盐酸速溶阿霉素
      注射剂 50mg 瓶 136.0 98.0  
80 347 盐酸平阳霉素 注射剂 8mg(冻干粉) 瓶 148.5 103.9  
81 351 高三尖杉酯碱 注射剂 1mg/1ml 支 4.5 3.2  
82 352 硫酸长春新碱(醛基长春碱) 注射剂 1mg 支 8.6 6.1  
      注射剂 1mg 支 30.0    
83 354 依托泊苷 胶囊 50mg*10粒 盒 413.0 318.0  
      胶囊 50mg*20粒 盒 1535.0   原研制药品,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格华止
      注射剂 0.1g/5ml 支 32.0 22.9  
84 359 氨鲁米特 片剂 250mg*100片 盒 150.0 115.4  
    氨鲁米特 胶囊 125mg*60粒 盒 63.0 48.5  
85 360 他莫昔芬 片剂 10mg*60片 盒 46.0 35.4  
      片剂 10mg*100片 瓶 76.6 53.6  
      片剂 10mg*10片 盒 7.7 5.4  
86 362 卡铂 注射剂 100mg 支 54.0 38.6  
      注射剂 150mg/15ml 瓶 282.6   原研制药品,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伯尔定。
87 363 盐酸丙卡巴肼(甲基巴肼) 片剂 2.5mg*30片 盒 29.4 21.0  
88 374 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 片剂 4mg*100片 瓶 2.1 1.6  
      注射剂 1mg/2ml*10支 盒 3.4 2.4  
      注射剂 20mg/1ml*10支 盒 2.6 2.0  
89 376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片剂 12.5mg*100片 瓶 3.6 2.8  
      片剂 25mg*100片 瓶 5.8 4.1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2.0 1.4  
      注射剂 50mg/2ml*10支 盒 3.1 2.2  
90 390 盐酸苯海索 片剂 2mg*100片 瓶 2.2 1.7  
      片剂 50mg*20片 盒 2.6 2.0  
91 391 左旋多巴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6.0 20.0  
      注射剂 250mg/20ml*2支 盒 9.8 7.0  
92 397 甲硫酸新斯的明 注射剂 0.5mg/1ml*10支 盒 8.0 5.7  
93 398 溴吡斯的明 片剂 60mg*60片 盒 26.9 18.8  
94 402 苯妥英钠 片剂 100mg*100片 瓶 5.7 4.4  
      注射剂 100mg 支 4.6 3.3  
95 403 丙戊酸钠 片剂 200mg*30片 盒 6.5 4.5  
      片剂 500mg*30片 盒 13.0 10.0  
      缓释片 500mg*30片 盒 98.0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德巴金.
      片剂 200mg*100片 瓶 14.3 11.0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11.8 8.4  
      注射剂 400mg 瓶 161.5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德巴金.
96 408 尼莫地平 胶囊 20mg*50粒 盒 6.5 5.0  
      片剂 20mg*50片 盒 6.5 5.0  
      片剂 30mg*20片 盒 4.8 3.5  
      片剂 30mg*20片 盒 51.5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尼膜同.
      注射剂 4mg*20ml*5支 盒 249.3 174.5  
      注射剂 2mg*10ml*5支 盒 156.0 109.2  
      注射剂 10mg/50ml 瓶 79.8 57.0  
      注射剂 10mg/50ml 瓶 206.0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尼膜同.
      分散片 20mg*30片 盒 11.8 8.3  
      分散片 20mg*50片 盒 18.2 12.7  
97 409 麦角胺咖啡因 片剂 1mg*12片 盒 15.6 12.0  
98 425 胞磷胆碱(胞二磷胆碱) 注射剂 250mg/2ml*10支 盒 23.8 17.0  
99 426 盐酸洛贝林(山梗菜碱) 注射剂 3mg/1ml*10支 盒 7.6 5.4  
100 427 尼可刹米 注射剂 375mg*2ml*10支 盒 4.9 3.5  
101 434 苯巴比妥 片剂 15mg*100片 瓶 1.6 1.1  
      片剂 30mg*100片 瓶 2.5 1.8  
      片剂 100mg*100片 瓶 4.8 3.7  
      注射剂 100mg/1ml*10支 盒 5.3 4.0  
102 438 甘露醇 注射剂 20%/250ml 瓶 5.3 4.0  
103 439 甘油果糖 栓剂 2g*12粒*2板 盒 9.3 7.1  
      注射剂 250ml 瓶 66.9 47.8  
104 441 奋乃静 片剂 2mg*100片 瓶 3.7 2.6  
      片剂 4mg*100片 瓶 5.9 4.5  
      注射剂 5mg/1ml*10支 盒 4.6 3.5  
105 443 氟哌啶醇 片剂 2mg*100片 瓶 4.0 3.0  
      注射剂 5mg/1ml*5支 盒 6.4 4.6  
106 445 氯氮平 片剂 25mg*100片 瓶 5.4 4.4  
107 446 舒必利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2.7 9.8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4.9 3.5  
108 449 盐酸氯丙嗪 片剂 25mg*100片 瓶 3.6 2.8  
      片剂 50mg*100片 瓶 5.8 4.1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3.9 2.8  
      注射剂 50mg/1ml*10支 盒 6.3 4.4  
109 450 盐酸三氟拉嗪 片剂 5mg*100片 瓶 5.9 4.8  
110 464 阿普唑仑 片剂 0.4mg*24片 盒 2.7 2.1  
111 466 地西泮(安定) 片剂 2.5mg*24片 盒 1.9 1.5  
      注射剂 10mg/2ml*10支 盒 5.6 4.0  
112 474 盐酸阿米替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21.0 16.2  
113 475 盐酸丙米嗪(米帕明) 片剂 25mg*100片 瓶 11.6 8.9  
114 476 盐酸多塞平 片剂 25mg*100片 瓶 9.4 8.0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2.7 1.9  
115 477 盐酸氯米帕明 片剂 25mg*50片 瓶 43.2 33.3  
      片剂 25mg*30片 瓶 41.4   原研制药品,诺华公司生产,商品名安拿芬尼.
      注射剂 25mg/2ml*10支 盒 37.8 27.0  
116 483 碳酸锂 片剂 250mg*100片 瓶 7.0 5.4  
117 484 氯化铵 片剂 300mg*1000片 瓶 13.0 10.0  
118 494 复方甘草 合剂 100ml 瓶 9.1 7.0  
      片剂 4mg*100片 瓶 6.2 5.0  
119 495 枸橼酸喷托维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4.5 2.7  
      注射剂 4000单位*10支 盒 11.2 8.0  
      缓释片 100mg*24片 盒 15.5 11.9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4 2.6  
120 505 氨茶碱 控释片 225mg*20片   14.4 11.1  
      注射剂 8mg 瓶 42.0 30.0  
121 506 硫酸沙丁胺醇 气雾剂 100ug/喷, 200喷 瓶 38.0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喘乐宁.
      雾化溶液 20ml 瓶 85.5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全乐宁.
122 592 地高辛 片剂 0.25mg*100片 瓶 8.5 6.5  
      注射剂 0.5mg/2ml 支 0.8 0.6  
123 593 毛花苷丙(毛花苷C) 片剂 100mg*100片 盒 3.3 2.5  
      注射剂 0.4mg/2ml 支 1.4 1.0  
124 596 酒石酸美托洛尔 片剂 25mg*20片 盒 8.0 5.7  
      片剂 25mg*20片 盒 10.0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倍他乐克.
      片剂 50mg*20片 盒 15.8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倍他乐克.
      片剂 50mg*40片 盒 30.0 21.4  
      胶囊 50mg*10粒 盒 8.2 6.3  
      注射剂 2mg/2ml 支 20.0 14.3  
      注射剂 5mg/5ml*2支 盒 84.0 60.0  
125 598 硫酸奎尼丁 片剂 100mg*16片 盒 7.8 6.0  
      片剂 200mg*16片 盒 13.0 10.0  
      片剂 100mg*100片 瓶 42.9 33.0  
      注射剂 2mg 支 12.0 8.6  
126 599 盐酸胺碘酮 胶囊 200mg*30粒 盒 28.6 22.0  
      片剂 200mg*30片 盒 27.3 21.0  
      片剂 200mg*24片 盒 21.5 16.5  
      片剂 200mg*10片 盒 10.0 7.7  
      片剂 200mg*10片 盒 34.6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可达龙.
      注射剂 3mg*6支 盒 191.7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可达龙.
127 601 盐酸美西律 片剂 100mg*100片 盒 11.4 8.8  
      片剂 50mg*100片 盒 8.5 6.5  
128 602 盐酸普鲁卡因胺 注射剂 200mg/2ml*10支 盒 6.3 4.5  
129 603 盐酸普罗帕酮 注射剂 70mg/20ml*5支 盒 12.3 8.6  
      注射剂 35mg/10ml*5支 盒 7.7 5.5  
      片剂 50mg*100片 瓶 11.2 8.6  
      片剂 50mg*50片 瓶 5.9 4.5  
130 605 盐酸普萘洛尔 片剂 10mg*100片 盒 2.1 1.6  
      片剂 5mg*100片 盒 2.0 1.5  
      缓释片 40mg*10片*2板 盒 14.5 11.2  
131 606 盐酸维拉帕米 片剂 40mg*30片 盒 6.5 5.0  
      缓释片 120mg*30片 盒 31.7 24.4  
      缓释片 240mg*10片 盒 16.9 13.0  
      注射剂 5mg/2ml 支 1.0 0.7  
132 615 硝苯地平 缓释片 10mg*16片 盒 14.0 10.8  
      缓释片 10mg*30片 盒 27.0 20.8  
      缓释片 20mg*10片 盒 18.0 13.8  
      控释片 20mg*30片 盒 32.5 25.0  
      控释片 30mg*7片 盒 42.8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拜新同.
      分散片 5mg*60片 盒 18.2 12.7  
      片剂 5mg*100片 瓶 3.4 2.6  
      片剂 10mg*100片 瓶 3.5 2.7  
133 617 硝酸甘油 片剂 0.5mg*100片 瓶 4.9 3.8  
      注射剂 5mg/1ml 支 3.6 2.6  
      注射剂 5mg/5ml 支 4.5 3.2  
      膜剂 25mg*10贴 盒 39.0 30.0  
      喷雾剂 400微克/喷,12.2ml 瓶 81.6 62.8  
      气雾剂 14g/100mg 瓶 62.4 48.0  
134 618 硝酸异山梨酯 片剂 5mg*100片 瓶 2.6 2.0  
      片剂 10mg*100片 瓶 2.9 2.2  
      缓释片 20mg*20片 盒 24.0 16.8  
      缓释片 20mg*28片 盒 33.6 25.8  
      缓释片 50mg*20片 盒 43.2 33.2  
      注射剂 10mg/10ml 支 8.1 5.7  
      注射剂 10mg/100ml 瓶 14.3 10.2  
      注射剂 25mg/100ml 瓶 20.4 14.6  
135 625 甲磺酸酚妥拉明 注射剂 10mg/1ml 支 2.7 1.9  
      注射剂 10mg:1ml*5支 盒 41.5   原研制药品,瑞士诺华公司生产,商品名立其丁.
      注射剂 10mg 支 2.8    
136 626 复方降压片 片剂 100片 瓶 5.2 4.0  
      片剂 0.07g*50片 瓶 3.9 3.0  
      片剂 15片*4板 盒 5.0 3.5  
137 627 利血平 注射剂 1mg:1ml*5支 盒 5.5 3.9  
      片剂 0.25mg*100片 瓶 9.1 7.0  
138 638 卡托普利 片剂 25mg*100片 瓶 9.1 7.0  
      片剂 12.5mg*100片 盒 174.4   原研制药品,上海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开博通.
139 644 尼群地平 片剂 10mg*100片 瓶 5.2 4.0  
140 649 硫酸镁 粉剂 500g 包 5.2 4.0  
      注射剂 2.5mg:10ml*5支 盒 5.6 4.0  
141 650 硝普钠 注射剂 50mg 支 17.0 12.1  
142 657 盐酸肾上腺素 注射剂 1mg:1ml 支 2.1 1.5  
143 658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注射剂 2mg:1ml 支 2.8 2.0  
144 659 盐酸多巴胺 注射剂 20mg:2ml*10支 盒 6.3 4.5  
145 660 盐酸多巴酚丁胺 注射剂 20mg:2ml*10支 盒 26.6 19.0  
      注射剂 250mg 瓶 209.1   原研制药品,美国礼来公司生产,商品名独步催.
146 661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 注射剂 1mg:2ml*2支 盒 2.7 1.9  
147 662 重酒石酸间羟胺 注射剂 19mg:1ml*2支 盒 5.3 3.8  
148 670 尿激酶 注射剂 5万iu 支 28.8 20.1  
      注射剂 10万iu 支 46.2 33.0  
      注射剂 20万iu 支 73.9 51.7  
      注射剂 50万iu 支 133.0 93.1  
      注射剂 100万iu 支 212.8 148.9  


附表二:

235种药品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医保目录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格GMP 非GMP 备注

1 95 吡嗪酰胺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1.8 17.8  
2 96 丙硫异烟胺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6.0 27.7  
3 98 利福喷汀 片剂 150mg*20片 盒 51.0 39.2  
      胶囊 150mg*20粒 盒 52.0 40.0  
4 99 异烟肼/利福平 片剂 150mg/300mg*24片 盒 15.0 11.5  
      胶囊 150mg/75mg*1000粒 盒 20.0 15.4  
5 100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片剂 80mg/120mg/250mg*24片 盒 12.8 9.9  
6 104 沙利度胺 片剂 25mg*20片 瓶 41.6 32.0  
7 107 氟胞嘧啶 片剂 500mg*50片 瓶 175.0 134.6  
      注射剂 250mg/10ml*5支 盒 10.5 7.5  
8 108 氟康唑 胶囊 50mg*7粒 盒 78.6 60.5  
      胶囊 50mg*7粒 盒 216.0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胶囊 150mg*1粒 盒 28.8 22.2  
      胶囊 150mg*1粒 盒 64.8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片剂 50mg*3片 盒 33.8 26.0  
      注射剂 100mg/50ml 瓶 50.0 35.7  
      注射剂 100mg/50ml 瓶 240.3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80.0 57.1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464.4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9 110 克霉唑 胶囊 250mg*10粒 盒 2.6 2.0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0.8 16.0  
      乳膏剂 10g:30mg 支 2.0 1.5  
      软膏剂 10g:30mg 支 1.4 1.1  
      栓剂 150mg 枚 0.9 0.7  
      水剂 10g/3mg 支 0.8 0.6  
10 111 两性霉素B 注射剂 25mg 瓶 60.0 42.9  
11 112 硝酸咪康唑 片剂 100mg*10片 盒 18.2 14.0  
      胶囊 250mg*10粒 盒 36.4 28.0  
      软膏剂 20mg:15g 支 8.9 6.8  
      乳膏剂 20mg:15g 支 13.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散剂 20mg/g,20g 瓶 8.2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栓剂 200mg*7枚 盒 22.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12 114 酮康唑 胶囊 200mg*10粒 盒 28.6 22.0  
      片剂 200mg*10片 盒 33.5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里素劳。
      乳膏剂 10g 支 11.4 8.8  
13 115 伊曲康唑 胶囊 100mg*7粒 盒 65.0 50.0  
      胶囊 100mg*14粒 盒 115.0 88.0  
      胶囊 100mg*4粒 盒 53.4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斯皮仁诺。
      胶囊 100mg*14粒 盒 168.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斯皮仁诺。
14 118 阿糖腺苷 注射剂 50mg 支 9.1 6.5  
      片剂 5mg*50片 瓶 40.0 30.8  
15 128 蒿甲醚 片剂 50mg*10片 盒 20.7 15.9  
      水剂 40mg/2ml*6支 盒 34.1 26.2  
16 131 磷酸咯奈啶 注射剂 250mg/1ml*10支 盒 10.0 7.1  
      注射剂 500mg/1ml*10支 盒 16.9 12.1  
17 135 青蒿琥酯 片剂 50mg*12片 盒 14.3 11.0  
18 138 乙胺嘧啶 片剂 6.25mg*1000片 盒 7.5 5.8  
19 142 阿苯达唑 胶囊 200mg*10片 盒 10.5 8.1  
      胶囊 200mg*2片 盒 2.4 1.8  
      片剂 200mg*10片 盒 10.5 8.1  
      片剂 200mg*10片 盒 12.5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商品名肠虫清。
20 144 磷酸哌嗪 片剂 500mg*100片 瓶 4.6 3.5  
21 150 葡萄糖酸锑钠 片剂 50mg*30片 瓶 8.2 6.3  
22 156 安乃近 片剂 500mg*100片 瓶 7.0 5.4  
      注射剂 500mg/2ml*10支 盒 2.9 2.1  
23 157 安痛定 片剂 100片 瓶 4.3 3.3  
      注射剂 2ml 支 0.3 0.2  
24 158 吡罗昔康 胶囊 20mg*50粒 盒 2.8 2.2  
      胶囊 20mg*25粒 盒 1.5 1.2  
      片剂 10mg*100片 瓶 3.3 2.5  
      片剂 20mg*50片 瓶 2.6 2.0  
      片剂 20mg*100片 瓶 5.0 3.8  
      片剂 20mg*6片,B-环糊精 盒 28.0   原研制药品,格兰泰公司生产,商品名喜来通。
25 160 对乙酰氨基酚 滴剂 15ml 瓶 10.0 7.0  
      片剂 300mg*100片 瓶 3.1 2.4  
      片剂 500mg*100片 瓶 4.7 3.6  
      片剂 500mg*10片 盒 1.8 1.4  
      控释胶囊 500mg*18片 盒 12.0 9.2  
      颗粒剂 160mg*10袋 盒 5.0 3.8  
      口服液 160mg/5ml,60ml 瓶 6.0 4.6  
      干混悬剂 4.22g:1.25g 瓶 7.8 6.0  
      干混悬剂 12.65g:3.75g 瓶 17.2 13.2  
26 164 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片剂 (150mg/125mg)*12片*2板 盒 16.9 13.0  
27 165 金诺芬 片剂 3mg*60片 盒 254.5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生产,商品名瑞得。
28 166 萘丁美酮 缓释胶囊 250mg*12粒 盒 14.7 11.3  
      缓释胶囊 500mg*10粒 盒 19.6 15.1  
      片剂 500mg*10片 盒 15.0 11.6  
      片剂 500mg*10片 盒 33.8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生产,商品名瑞力芬。
29 167 萘普生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1.0 8.4  
      缓释片 100mg*100片 瓶 15.6 12.0  
      胶囊 125mg*10粒 盒 2.5 1.9  
      胶囊 125mg*40粒 盒 9.0 6.9  
30 168 舒林酸 片剂 100mg*20片 盒 14.6 11.2  
      片剂 200mg*10片 盒 11.8 9.1  
      片剂 200mg*10片 盒 18.4   原研制药品,杭州默沙东生产,商品名奇诺力。
      缓释胶囊 200mg*10粒 盒 19.8 15.2  
31 169 双氯芬酸钠 片剂 25mg*100片 盒 10.0 7.7  
      片剂 25mg*10片 盒 11.7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片剂 25mg*30片 盒 29.7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缓释片 100mg*10片 盒 18.0 13.8  
      缓释片 75mg*10片 盒 15.9 12.2  
      缓释片 75mg*10片 盒 32.4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缓释胶囊 100mg*10粒 盒 18.5 14.2  
    双氯芬酸钾 片剂 25mg*20片 盒 8.0 6.1  
      片剂 25mg*10片 盒 13.3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凯扶兰。
32 170 吲哚美辛 胶囊 25mg*100粒 盒 5.2 4.0  
      片剂 25mg*100片 瓶 4.5 3.5  
      栓剂 100mg*10粒 盒 3.5 2.7  
33 174 苯溴马隆 片剂 50mg*10片 盒 42.2 32.5  
34 175 丙磺舒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3.4 18.0  
35 178 七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3659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生产.
36 182 丙泊酚(异丙酚) 注射剂 20ml 支 103.9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得普利麻.
      注射剂 500mg/50ml 支 299.0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得普利麻(PFS).
37 183 羟丁酸钠 注射剂 2.5g/10ml*5支 盒 9.8 7.0  
38 184 盐酸咪达唑仑 注射剂 10mg/2ml 支 17.9 12.5  
      注射剂 15mg/3ml*5支 盒 201.7   原研制药品,罗氏公司生产,商品名多美康.
      注射剂 5mg/5ml*10支 盒 167.8   原研制药品,罗氏公司生产,商品名多美康.
39 185 依托咪酯 注射剂 20mg/10ml*5支 盒 100.7 71.9  
40 196 氨酚待因[I号,II号] 片剂 10片*2板 盒 7.4 5.7  
41 197 苯噻啶 片剂 0.5mg*100片 瓶 3.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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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亚洲开发银行补充贷款协定(安庆腈纶项目及广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

中国 亚洲开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亚洲开发银行补充贷款协定


(安庆腈纶项目及广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
(签订日期1994年4月19日)
  本补充贷款协定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九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签定。
  鉴于:
  (A)根据借款人与亚行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签署的贷款协定(以下简称“安庆主贷款协定”),亚行已经同意从其普通业务资金中,为安庆主贷款协定附件1所述之安庆腈纶项目(以下简称“安庆项目”)向借款人提供一笔相当于一亿零五百万美元(105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安庆主贷款”);
  (B)根据借款人与亚行一九九四年一月五日签署的贷款协定(以下简称“广州主贷款协定”),亚行已经同意从其普通业务资金中,为广州主贷款协定附件1所述之广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广州项目”)向借款人提供一笔二亿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广州主贷款”。安庆主贷款协定和广州主贷款协定,以下统称“主贷款协定”,安庆项目和广州项目,以下统称“项目”);
  (C)根据亚行与安庆石化总厂(以下简称APW)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签订的项目协议(以下简称“APW项目协议”),安庆石化总厂负责执行安庆一期项目(如安庆主贷款协定中附件1之规定)。根据该项目协议,APW同意就安庆项目和安庆主贷款向亚行承担一定的义务;
  (D)安庆曙光化工厂(以下简称ASCF)负责执行安庆二期项目(如安庆主贷款协定中附件1之规定);
  (E)根据亚行和广东抽水蓄能电站联营公司(以下简称GP-SJVC)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五日签订的项目协议(以下简称“GP-SJVC项目协议”),GPSJVC负责实施广州项目。根据该项目协议,GPSJVC同意就广州项目和广州主贷款向亚行承担一定的义务(安庆项目协议和广州项目协议以下统称“项目协议”);
  (F)借款人已为项目向亚行申请一笔不超过七千八百万美元(7800万美元)的补充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其中包括(i)金额不超过一千五百万美元(1500万美元,以下简称“安庆贷款”)和(ii)金额不超过六千三百万美元(6300万美元,以下简称“广州贷款”)。这项贷款全部由商业银行参加亚行融资的方式提供;
  (G)为了这笔贷款,主贷款协定和项目协议将根据本补充贷款协定予以修订;
  (H)借款人将按照亚行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把贷款资金提供给APW和GPSJVC(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机构”);以及
  (I)基于上述情况,亚行特此同意按照本协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这笔贷款;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定:

  第一条 定义
  1.01 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在本协定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放款”指商业银行为了在本协定项下提款之目的而放出的款项;
  (b)“代理行”,指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及其继承人;
  (c)“营业日”,指伦敦银行的工作日,同时也是纽约、香港和东京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
  (d)“商业银行”或“所有商业银行”,指本协定附件1中所列的任何一家或所有参加贷款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还应包括为借款人和亚行所能接受的继承人、受让人和被转让人;
  (e)“承诺”,指亚行按照本协定第2.01款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义务;
  (f)“债务”,就借款人而言,指由各债务人为借款或筹款,或为所购财产或劳务的延期付款而产生、发行、直接或间接担保,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或债务,包括对该债务人的资产或收入采取以任何留置权形式作保证的上述任何负债或债务;
  (g)“美元”和“$”,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h)“提款”,指应借款人的要求,在商业银行放款的基础上,亚行对贷款资金的付出或过户;
  (i)“留置权”,指抵押、索物、典当、留置或对任何人的任何债务提供保证的其他留置权;
  (j)“违约事件”,指本协定第10.01款所述的任何事件;
  (k)“外债”,指借款人以其法定货币以外的货币偿付的债务,或向在借款人领土以外居住、设立总部或主要营业场所的任何人偿付的债务;
  (l)“定息日”,就该贷款而言,对于有待决定利率的任何一段时期,系指该期第一天的前两个营业日;
  (m)“付息日”,指每年的三月十五日和九月十五日。如果第一个付息日为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五日(本协定付息日的顺序和次数应作出相应推算),而且如果这两天的任何一天不是营业日,那么付息日应定在紧接着的下一个营业日;
  (n)“计息期”,就每次提款而言,指从该提款日至提款后下一个付息日的前一天(含这一天),此后的各个计息期均从前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天的付息日至下一个付息日的前一天(含这一天);
  (o)“换文”,指借款人和亚行于同一日期就本贷款的管理费和代理费达成的书面协议;
  (p)“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就任何有关的金额和任何有关的期限而言,指代理行自行确定的利率,该利率应为下述利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的1/16);
  (i)在定息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整或11:00左右,路透社监视屏显示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主要投资银行期限相当的美元存款年利率。为此,“路透社监视屏”为路透社监视系统中“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显示屏,也可以是该监视系统中能够报出的这种利率的其他显示器件;或者
  (ii)在没有或只有一家利率于任何利息决定日显示的条件下,各参考行通知代理行作为定息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整或左右,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主要银行据以向参考行提供该期美元贷款的年利率的各自利率。但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就任何有关期限向代理行通知该利率,对该期限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应按照其他参考行通知的利率予以决定。
  (q)“贷款”,根据上下文内容,指以借款人为受益人的贷款本金总额,或已提取的金额,或未偿还金额;
  (r)“伦敦银行营业日”,系指伦敦同业银行欧洲美元市场营业的日子;
  (s)“参考行”,指“东京银行”、“巴克莱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摩根信托公司”的主要伦敦办事处;
  (t)“附属贷款”,指根据附属贷款协议向项目执行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笔贷款;
  (u)“附属贷款协议”,指(i)借款人和APW签立的转贷协议。根据该协议,安庆主贷款资金应当提供给APW,(ii)借款人和GPSJVC签立的转贷协议。根据该协议,广州主贷款资金应当提供给GPSJVC,(iii)借款人和APW签立的本贷款的转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贷款资金应当提供给APW,以及(iv)借款人和GP-SJVC签立的本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贷款资金应当提供给GPSJVC。
  1.02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凡在本协定中出现的单数名词皆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凡表示人的名词皆包括公司和合伙人;凡提到的某条、某款或某附件,应当理解为本协定中特指的那一条、那一款或那一附件。条款和附件的标题只是为了便于查阅,故不得以此来解释本协定。

  第二条 贷款;承诺
  2.01贷款金额;承诺。
  根据本协定的条件,亚行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不超过七千八百万美元(7800万美元)的贷款,这笔贷款资金全部由商业银行通过参加此项贷款的方式提供。
  2.02 贷款承诺的终止
  (a)如果在本协定签署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借款人没有履行协定第9.01、9.02和9.03款中规定的首次提款的先决条件,亚行可以书面通知借款人终止第2.01款所述的贷款承诺;
  (b)借款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至少应提前七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亚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亚行的贷款承诺,每次终止的金额至少应为二百万美元(200万美元),其超出部分应为五十万美元的整数倍。亚行承诺的任何一笔款额一旦予以终止,那么根据本协定的规定,不得重新启用。
  2.03 终止日期
  除非亚行另行同意,亚行的承诺于本协定签署后的第四个周年日应无条件地全部终止,贷款的任何未提款项亦应自行取消。
  2.04 法律变化
  当亚行被任一商业银行告知,由于在任何法律、法规、条例中或负责解释或实施的政府机构,在所作的解释或实施中发生变化,而导致该商业银行继续放款被认为非法时,尽管本协定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该商业银行继续放款义务将被终止,亚行的承诺亦相应减少。如有变化要求,借款人应于亚行根据商业银行的请求或指令所指定的当天,偿还该商业银行未被偿带的放款及所有累计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这种情况下,亚行应立即向借款人出示经该商业银行核实的法律、法规、条令、解释或实施中发生变化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对该部分的终止款项,借款人没有任何金融责任。

  第三条 贷款的使用和提款
  3.01 贷款资金的使用
  (a)借款人应按照亚行满意的条件,将贷款资金按附属贷款协议的方式转贷给每一个项目执行机构,除非经借款人和亚行另行同意,贷款资金的转贷条件应包括:
  (i)安庆贷款转贷给APW;
  (ii)广州贷款转贷给GPSJVC;
  (iii)与本贷款规定的同一利率和还贷期;和
  (iv)APW承担安庆贷款的外汇风险,GPSJVC承担广州贷款的外汇风险。
  (b)借款人应督促项目执行机构将贷款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包括贷款的建设期利息,作为在主贷款项下提供融资的补充。
  (c)借款人应保证用贷款资金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其他支出项目,均生产和采购于亚行成员国,并符合项目的技术要求。这种货物、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应当合理。
  3.02 提款
  (a)借款人提款时,(i)安庆贷款和广州贷款的最小提款额应各为三百万(300万)美元,或者(ii)如果提款额高于此最小限额,那么该款额应为一百万(100万)美元的倍数,所提款项应当(15)个营业日,以附件2规定的格式,向亚行提出提款申请。该申请一经亚行收到,应是不可撤销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在提取这笔款额之前尚未具备本协定第9.01、9.02和9.03款(不包括第9.03款中的(a)要求的提款条件),那么借款人应当承担商业银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合理开支。
  (c)根据亚行的要求,借款人应对每次提取的款项向亚行签发收据。
  3.03 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a)借款人应确保所提贷款资金已经按本协定3.01款的规定使用,以使亚行满意。为此,借款人应当提供或督促提供亚行有合理要求的有关报告和资料,其中包括(i)贷款、贷款资金的使用及项目设施的维护;(ii)用贷款资金所购的货物、服务和其他支出项目;(iii)项目;(iv)转贷款;(v)任何其他与贷款有关的事项。
  (b)借款人应当让亚行代表检查项目、使用贷款资金所购的设施以及任何有关的记录和文件。

  第四条 利息、费用、杂费、分期偿还
  4.01 利息
  (a)借款人应于每个付息日,根据亚行收到的代理行通知的利率,按已提取但未偿还的贷款,向亚行支付该计息期应付利息的年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百分之零点六五(0.65%)。
  (b)亚行应在每个定息日后,在收到代理行通知的基础上,立即告诉借款人相应计息期的利率。亚行根据代理行的通知向借款人发出的告示,是不可改变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除非计算和传递中发生明显错误)。
  4.02 承诺费
  从本协定签署之日后六十一天起至贷款承诺终止或全部提完日为止,借款人应根据已经承诺但尚未提取的每日余额,以百分之零点一二五(0.125%)的年率向亚行支付承诺费。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第一个付息日开始,每年在本协定的签字周年日计收一次到期的承诺费。如果该周年日不是营业日,那么应在下一个营业日付出承诺费。
  4.03 管理费
  借款人应向亚行支付管理费,再由亚行通过代理行转付给商业银行。管理费的计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应按照换文的规定办理。
  4.04 利息和承诺费的计算
  本贷款的利息和承诺费,应以每年三百六十天为基础,根据实际所发生的天数计算。在计算某计息期的天数时,应当包括该期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为避免含糊不清,对同一天不得计算二次利息。
  4.05 代理费
  借款人应向亚行支付代理费,再由亚行转付代理行。代理费的应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应按照换文的规定办理。
  4.06 杂费
  由于商业银行参加贷款而需要审阅、谈判并履行本协定及其他有关协议和文件,无论是否已经按本协定提款,借款人都应按照要求立即向亚行支付所有合理的零星开支,由亚行转贷代理行。合理的零星开支包括律师费、本协定及有关文件的签字费,总额不超过二万(2万)美元。代理行应当证实,这些费用是代理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已经发生的费用,否则,报销这些开支时须附有代理行出具的综合帐单。
  4.07 税务执行费用
  (a)对任何放款保留准备金或特别存款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任何遵守与放款有关的、或影响放款(或包括放款的任何部分)的法律、条例或条件,或有关任何与提供资金或保留放款的,包括已经颁布、修改、解释或在本协定生效后实施的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商业银行应遵守的准备金或特别存款规定和任何政府的命令、方针或政策所发生的费用;如果该商业银行向亚行提交能说明该费用的性质和金额确定依据的文件,送达借款人,该确定对借款人有约束力;借款人应按亚行根据该商业银行的要求偿付给作为商业银行代表的亚行。
  (b)如借款人被要求按本协议第4.09款(a)支付,借款人在提前五个营业日通知亚行的前提下,在某付息日或按本协定第4.10款有关商业银行同意的其他日子,向有关商业银行提前偿还该行的全部放款。
  4.08 提前还款的成本
  如借款人按本协定第6.01款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根据第4.07(b)款提前偿还商业银行已经放款但未偿还部分的款项,借款人应还连同提前还款日所累计发生的利息(在6.01款的情况下,按借款替代利率计算)和其他欠该商业银行的所有款项,以及补偿该商业银行合理成本的额外款项,和在第6.01款的情况下由于提前还款使该商业银行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4.09 中止、取消、加速贷款到期
  当本协定第十条所述的中止、取消、加速贷款到期的事件发生时,借款人应向亚行支付额外款项,作为对商业银行因该事件而遭受的损失以及所发生的合理成本的必要补偿。该成本和损失应以适应的文件提出。
  4.10 成本的计算
  根据本协定第3.02款(b)、4.08款和4.09款所述,商业银行的成本和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该商业银行在适用的计息期,以低于该期融资成本的利率,重新安排资金的损失和其他有关成本。亚行应通过向借款人递交其从有关银行收到的表明该损失和成本的性质和决定依据的文件的方式,通知借款人该损失和成本的累计金额,此通知对借款人应是最终的且有约束力。
  4.11 分期偿还
  借款人应在第八个付息日开始每半年一次连续二十二次分期偿还全部贷款。每次的还款额为三百三十九万一千三百零五(3391305万)美元,最后一次还款应在第三十个付息日,还款金额为三百三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3391290万)美元。
  4.12 罚息
  (a)如借款人没有偿付按本协定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项,对于从该款项到期日起直至亚行收到该款项为止(在裁决前和裁决后)的时间,借款人应按本条款对逾期款项支付利息。该利息应参照连续的计息期计算和支付。每个计息期应从上一计息期最后一天的次日开始(对于第一个计息期来讲,应从该款项到期日开始)。第一个计息期为三个月或亚行(根据代理行的通知)随时选定的更短期限,对每一计息期适用的年利率为:(1)百分之零点八五(0.85%),加上(2)当把该逾期款项按第4.01款看作贷款的一部分时,在该计息期对该款项应付的利率。但是,对于适用逾期款项的计息期,如发生第6.01款(a)所述的任何情况时,在该计息期对逾期款项的适用利率为:(1)百分之一点五零(1.5%),加上(2)对由代理行通知亚行的、各商业银行以及最适当的方式决定的、能表示其在该计息期提供逾期款项资金的成本的年率的加权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的1/16)。没有在计息期结束时支付的罚息,应加到逾期金额上,并作相应计算。
  (b)借款人支付罚息的义务,不影响其分别根据第4.11款和第4.01款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义务,或其按本协定向亚行支付其他到期款项的义务。

  第五条 还款安排及其有关事项
  5.01 还款的货币
  (a)本协定项下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款项的记账和还款币应是美元。
  (b)亚行收到或收回的由本协定项下借款人对任何到期款项支付的任何款项,如果不是本款所指定的美元时,亚行根据其习惯做法,于收到或回收款项的当天,将收到或收回的其他货币购买成指定的还款货币。如果不可能于当天买汇,则应于亚行可能买汇的第一天买汇。
  (c)如果在买汇后,买成美元的款项少于本协定项下到期应偿还亚行的款项,借款人应立即向亚行付清差额并补偿亚行由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应补偿亚行这类买汇的成本。
  5.02 还款无折扣
  本协定项下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各种费用应以下列方式支付:即亚行收到实足的还款额,而不应由于现在或将来的所得税、印花税或其他税赋、预提税等的截留而有任何减少。
  5.03 还款的地点和时间
  按本协定项下任何文件和契约的要求,向亚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承诺费、管理费、代理费及任何有关的费用,应在当天以美元(或由亚行指定的国际金融机构用于结算的其他货币)付到美国纽约,于纽约市当地时间上午11:00以前解入在纽约的联邦储备银行的“ADB”ACCOUNT N账户。
  5.04 还款申请
  (a)本协定项下任何偿还给亚行的款项应为:(1)首先是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的成本、开支和损失;(2)罚息及其他应付费用;(3)本协定项目下的到期利息;(4)贷款的本金;(6)本协定第4.08款所规定的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
  (b)必要时,还款货币的兑换应当照本协定第5.01款的规定进行。
  5.05 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按要求支付由亚行、代理行及商业银行在本协定项下行使任何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开支和费用(包括与此有关的税金和律师费),还应支付任何印花税、文件费用、登记费,或有关本协定的签署、登记、实施和核准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需支付的此类税赋。
  5.06 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自行选择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货款,一并支付至提前还款日期累计发生的利息,但遵循下列条件:
  (a)每次部分提前偿还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二百万美元(200万美元),如大于二百万美元,应为五十万美元的整数倍;
  (b)每次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
  (c)借款人应在计划提前还款日前的三十(30)天以前,书面通知亚行;
  (d)亚行一旦收到提前还款的通知,该通知应是不可撤销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e)部分提前还款应当按贷款分期偿还的倒序逐期偿还;
  (f)已经提前偿还的款项不得再借。

  第六条 特殊融资条款
  6.01 贷款的替代利率基础
  (a)如果代理行已经通知亚行:
  (1)在任何定息日,由于发生了影响银行同业欧洲美元市场的情况伦敦银行同业欧洲美元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没有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商业银行提供与该计息期内已放款但未偿还贷款的金额相同的美元存款的报价;
  (2)在某一计息期的定息日,在伦敦营业日结束之前,两家或更多的商业银行已经通知代理行,由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参考行所报的利率没有真实地反映其取得存款的成本;
  那么,亚行应立即将此实情通知借款人。
  (b)亚行在与商业银行商议的情况下,在上述(a)款中所指的通知发出后,应当立即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提供贷款的基础(以下简称“借款的替代基础”)。如果在通知日后的三十(30)天期满时,经所有商业银行的书面同意,亚行已与借款人达成了该借款的替代基础,那么,该借款的替代基础就具有追索效力,应于当时的计息期开始日起生效。
  (c)如果在通知日后的三十(30)天期满时,未达成借款的替代基础,那么:
  (1)借款人应在该通知日后四十(40)天内,提前偿还贷款。
  (2)应当于提前还款日支付亚行利息,其利率为(a)与(b)的合计数。其中,(a)为代理行通知亚行的有关年利率的加权算术平均数(精确到1%的1/16),作为各有关商业银行在这一期限计划放款的融资成本,(b)为0.65%。
  (d)除遵循本款(c)外,上述款(a)与(b)中所指的步骤,应当适用于第一计息期及其后的每一个计息期,直到代理行通知亚行本款(a)中所述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并且亚行也照此通知了借款人为止。

  第七条 借款人的陈述和保证
  7.01 借款人向亚行陈述、保证并立约如下:
  (a)权力和授权 借款人有一切权力、能力和合法权利借取贷款,并且承担本协定所要求的其他义务,签署和签发本协定或本协定第3.02款(c)所述的收据,并且遵守和履行有关条款。
  (b)法律行为 借款人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为授权本协定的签署、递交、生效以及对本协定项下还款责任的遵守和履行。
  (c)限制、行为依据 本协定的签署、递交以及本协定任何条款的遵守或履行,不会或将不会有悖于任何法律、法令、命令或规定,且对借款人或其资产或收入不构成约束力,并且此类签署、递交或履行的结果将不会给借款人的资产或其收入产生或强加任何费用或留置权。
  (d)登记和批准 任何有关本协定的正式签署、递交和生效已经获得所有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机构、外汇管理机关或类似机关的登记和批准,并持续有效。
  (e)本协定的约束力 根据本协定第3.02款(c)中的条款及提款收据的规定,本协定经签署和递交后,就成为借款人合法生效和约束力的权责,并构成其对有关提款的最终凭证。
  (f)贷款的清偿序列 借款人在本协定项下就还款和抵押品的偿债义务,除了本协定第8.03款所保证允许的外债外,在借款人的所有外债中应排列第一,并一直到责任完全解除为止。
  (g)留置权 借款人的财产、资产和收益不受对外债提供担保的任何抵押的限制。这不包括为所购财产而提供付款保证产生的任何抵押,或者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抵押以及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债务作出的保证。在本款及本协定第8.03款中使用的借款人的“资产”一词,包括借款人的任何行政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的资产,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任何其他代表借款人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
  (h)纳税 按照与亚行订立的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协定,借款人及其有关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税务机关,根据本协定或与上述第3.02款(c)所指的收据规定,在签署、递交和履行还款义务时,均不得征收或强征所得税、印花税或其他赋税、折扣、费用或预提税等赋税。

  第八条 特别契约
  8.01 授权
  借款人每次均应立即获得同意、许可授权或批准,并根据每次需要或意愿备案登记,以使借款人能够按本协议支付款项,同时应当立即向亚行提供这方面的证明。
  8.02 违约事件的通知
  借款人应当立即将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通知亚行。
  8.03 消极抵押
  借款人如果为担保任何外债对其全部部分资产或收益提供任何抵押,应当同时对亚行提供担保抵押,以使平均地、按比例地承担本协定项下所产生的债务。但此规定不适用于:
  (1)在购买资产时为所买资产的价款提供付款保证而对财产产生的任何抵押;或(2)在一般银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抵押以及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债务作出的保证。
  8.04 有关项目的契约
  (a)借款人应当督促项目执行机构努力、高效并按照健全的管理、财务、工程技术和环保惯例实施项目。
  (b)借款人应当确保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设施的经营是按照健全的管理政策和步骤进行和协调的。
  (c)借款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项目执行机构履行项目协议书(可随时修订)项下的所有义务,不得采取或准许任何妨碍履行义务的行为。
  8.05 报告和契约
  借款人应当在本财政年度向亚行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前一个财政年度的正式年度报告。为了本协定的执行,借款人须遵守安庆主贷款协定第五条及附件5、广州主贷款协定第四条及附件6中的规定。这些协定和契约一并在此列入,以备参照。除非亚行另行同意,不论主贷款协定是否继续生效、修改或删除任何条款,为了亚行的利益,这些协定和契约应被视为继续有效。

  第九条 提款条件
  9.01 首次提款的先决条件
  只有借款人向亚行提供了使亚行满意的下述证明以后,亚行为首次提款提供资金的义务才能生效:
  (a)以借款人的名义对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已经正式获得借款人国务院的授权或批准,办妥了政府部门的一切审批手续,并且根据本协定的有关条款,本协定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两个主贷款协定都已经以亚行满意的方式作了修改,只要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协定项目下的任何义务,亚行可以根据主贷款协定的规定中止或取消该贷款或者加速该贷款的到期,而且该修改已经获得所有有关政府部门的授权或批准,并且根据本协定的有关条款,该修改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两个项目协议都已按本协定的精神,并以亚行满意的方式作了修改,而且该修改已经获得所有有关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授权或批准。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该修改对项目执行机构具有法律约束力。
  (d)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使亚行满意的附属贷款协议已经以借款人和项目执行机构的名义正式签署并提交,并且根据这些协议的有关条款,只要本协定生效,这些附属贷款对借款人和项目执行机构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9.02 法律意见书
  作为根据本协定第9.01款的规定所提供证明的一部分,借款人应当在首次提款前的三十(30)天之内或亚行允许的其他期限内,向亚行提供或责成提供一份或多份使亚行律师满意的法律意见书以证实:
  (a)本协议已由借款人的代表授权或批准,并经其代表签署和递交。根据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协定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修改后的主贷款协定已由借款人的代表正式授权或批准,并由其代表签署和递交。根据该协定的有关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以亚行满意的方式修改的项目协议已由项目执行机构的代表正式授权或批准,并由其代表签署并递交。根据项目协议的有关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d)附属贷款协议已由借款人和项目执行机构的代表正式授权或批准,并由签约各方代表签署和递交。根据这两个协议的有关条款,该协议分别对上述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09 每次提款的先决条件
  只要履行了下述先决条件,亚行就有义务为每次提款(包括首次提款)提供资金:
  (a)亚行已从商业银行收到了为每次提款支付的放款;
  (b)亚行没有向借款人中止、取消或加速任何贷款的到期;
  (c)亚行收到的提款申请符合本协定第3.02款(b)的要求并经借款人的授权官员签发,藉以证明:(1)借款人在本协定中所作的一切陈述和保证自提款之日起皆属实无误,如同在提款日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一样有效,而且过去和现在均未发生协定第10.01款所指的任何事件;(2)借款人没有拖欠任何商业银行的到期应付外债。
  (d)亚行已经收到其合理要求的关于项目进展及有关事项的文件,包括贷款资金用于本协定第3.01款指定用途的证明文件。
  (e)亚行已经收到它所有合理要求的其他有关事项的批件,法律意见书以及与贷款有关的文件。
  9.04 贷款资金不到位
  无论本协定其他规定如何,如果每次提款所需的资金未能由商业银行通过参加放款的方式落实到位,那么亚行将没有义务提供这笔资金。

  第十条 中止、取消加速贷款到期
  10.01 中止
  在本协议签署后任何时间内,如果发生或延续下述任何事件,亚行可以通知借款人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其在本协定项下提款的权利:
  (a)借款未能按(1)本协定和其他有关文件,或(2)与亚行签订的主贷款协定、其他贷款和担保协议来还本付息或支付其他款项(不管是否已由第三方付出)。
  (b)借款人未能履行(1)本协定和其他有关文件,(2)与亚行签订的主贷款协定或其他贷款、担保协议,或(3)附属贷款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c)项目执行机构没有履行项目协议(已按照本协定的规定作了修改)项下的任何义务。
  (d)由于借款人没有履行与亚行签署的主贷款协定或其他有关的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亚行已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借款人与亚行签署的主贷款协定或任何其他贷款协定项下的提款权利。
  (e)亚行认为已经发生或出现的局势将使得(1)项目不能够顺利地执行,或(2)借款人不再有能力履行本协定或主贷款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f)借款人已经被停止或不再是亚行的成员国,或已经向亚行发出其退出亚行的通知。
  (g)在涉及本协定、主贷款协定、项目协议和附属贷款协议,或其中任何一份合约的签订、递交和生效方面,权威机构认为政府部门的登记或批准的期限已到或已经失效、已经撤销或已经修改。
  (h)借款人根据本协定、主贷款协定或任何有关的文件或有关希望获得亚行贷款的声明所作出的陈述,已经不符合有关事实,或者根据亚行合理的意见,借款人阐述的条件已发生了与事实相反的变化。
  (i)任一项目执行机构没能履行其在附属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
  (j)权威主管部决定解散或撤销任何一个项目执行机构或ASCF,或者停止其履行项目协议、附属贷款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根据亚行合理的意见,在导致中止提款的事件已不存在,或亚行已经通知借款人其提款的权利已全部或部分地恢复以前,不论二者何者为先,借款人在本协定项下的提款权将继续全部或部分地中止。
  10.02 取消
  如果在本协定项下借款人的提款权连续被中止三十(30天),或者在任何时候经亚行与借款人、商业银行商定,该项目不再需要任何贷款资金时,亚行可以通知借款人终止其提款的权利。根据所发出的通知,有关本协定项下借款人权利被中止后,其贷款未提部分亦应予以取消。
  10.03 中止或取消后的条款有效性
  尽管发生了任何中止或取消的情况,本协定的其余有关条款都将继续有效。
  10.04 加速贷款的到期
  如果已经发生了下述事件并持续了一段时间,在持续期内的任何时间,亚行可以通知借款人,宣布贷款的本金、未偿还的贷款及所有已发生的利息和其他有关费用已经到期并要求立即付款:
  (a)本协议第10.01款(a)、(d)、(e)或(f)所述的任一事件已经发生并已持续了三十(30)天;
  (b)本协定第10.01款(b)、(c)或(g)所述的任一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亚行向借款人发出通知后已持续了六十(60)天;
  (c)本协定第10.01款(h)、(i)或(j)所述的任一事件已经发生。

  第十一条 强制执行;未行使的权利;仲裁
  11.01 强制执行
  (a)不论任何国家、省份或政治机构的法律是否与本协定相抵触,本协定项下亚行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本协定的有关条款保持有效并予以强制执行。
  (b)根据条款规定,亚行和借款人均不得借口亚行成立协定中的项目规定或其他理由,认为本协定的某条规定无效或不能付诸实施。
  11.02 未行使权利
  对本协定项下任何一方违约而尚未行使的任何权利或追加权力的延期行使,或部分行使,将不损害这种权利或追加权力,也不能被解释为自动放弃这种权力或者对这种违约行为的默认。对于任何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或其对违约的默认,也不能影响或损害其因任何其他或今后违约的任何权利和追加权力。
  11.03 仲裁
  (a)通过各方的协商尚不能解决的本协定签约各方之间的任何争端以及本协定项下所发生的一方对其他各方的任何诉讼,应向根据亚行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修订的《普通业务贷款条例》第10.04款(b)至(k)所规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该贷款条例中任何有关贷款协定的条款同样适合于本协定。
  (b)与本条款(a)有关的任何诉讼而发出的通知或传票的方式应按照本协定第12.03款的规定执行。本协定各方对此通知或传票放弃其余全部其他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
  12.01 生效
  本协定生效日期:(1)本协议签字日,(2)亚行就该全额贷款与商业银行达成参与协议之日,以后者为准。
  12.02 终止
  当还清所有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及本协定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款项,本协定项下借款人的所有其他义务都已履行完毕以后,本协议应予终止。
  12.03 通知和申请
  根据本协定及其有关文件签发的所有通知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当这种通知或申请按如下所述的有关方的地址通过专人、信函、电传、电报、传真或射线照片等形式递交给有关方面以后,应当被认为已经送达:

  借款人:
  中国人民银行
  成方街32号
  西城区
  北京100800
  电报挂号:RENMINBANK
       BEIJING
  电传号:22612 PBCHO CN
  传真号:(86-1)6016724

  亚行:
  亚洲开发银行
  P.O.BOX789
  1099 Manila,Philippines
  电报挂号:ASIANBANK
       MANILA
  电传号:29066 ADBPH (RCA)
      42205 ADBPM (ITT)
      63587 ADBPN (ETPI)
  传真号:(632)7417961
      (632)6326816
      (632)6316816

  12.04 借款人的代表
  作为借款人的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本协定应当代表借款人采取一切措施并签发所有通知和申请。
  双方业已通过各自的授权代表,于本协定首页所载日期以各自的名义签署本协定,以昭信守。
  注:附件一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亚洲开发银行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陈 元          汤姆森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