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28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28人)
(2003年3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毛如柏
副主任委员
叶如棠 朱育理 徐永清 冯之浚(回族)
钱 易(女)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茂润 王 涛(女) 王梅祥 王维城 吕 志
刘海荣(女) 刘 镇 许志琴(女) 许健民 李定凡
杨庚宇 何少苓(女) 陈宜瑜 周友良 胡世祥
姜云宝 姜悦楷 袁 驷 倪岳峰 阎三忠
蒋承菘 魏复盛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捐教助学表彰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政综[2006]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捐教助学表彰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捐教助学表彰暂行规定》已经2006年1月20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表彰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印发
莆田市捐教助学表彰暂行规定
为鼓励公民个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资教育事业及奖教助学,表彰他们热心教育、造福桑梓的高尚品德,参照《福建省公民个人及社会组织捐赠教育事业表彰办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表彰对象
凡自愿捐赠款物直接用于我市教育事业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下简称单位、个人)。
二、表彰标准
(一)凡单位、个人捐赠款物累计达30万元(含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100万元者,授予荣誉证书、奖牌及铜质奖章。
(二)凡单位、个人捐赠款物累计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500万元者,授予荣誉证书、奖牌及银质奖章。
(三)凡单位、个人捐赠款物累计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授予荣誉证书、奖牌及金质奖章(镀金工艺)。
三、表彰数额及时间计算
(一)在本市不同县(区、管委会)、不同年度、不同项目捐赠的款物可合并计算。
(二)表彰金额计算自建市起至申报之日止。对多次捐赠的单位、个人可重复表彰,其重复表彰的数额从上次表彰后起算。
(三)以外币捐赠,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比照捐赠时国内同类商品价格折算。
(四)以设立基金方式捐赠的,本金归属明确为受赠单位,可以本金数额计算;以基金取息捐赠的,按利息额计算。
四、表彰申请、审批和管理
(一)受捐单位申请表彰须提供捐赠款物清单和款物到位证明材料,填写《莆田市捐教助学表彰申报表》(附后),经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表彰。
(二)市教育局负责办理省属、市直各类学校表彰的具体申报工作,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本辖区的具体申报工作。
(三)在本市不同县(区、管委会)捐赠款物,可按捐赠人意愿由捐赠人原籍地或接受款物多的县(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申报。
(四)授权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奖章、奖牌及荣誉证书。
(五)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教育局向捐赠人或委托人颁奖。
五、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